2022.11.22 . 譚淑珍/台北報導
中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房地交易日之認定,原則以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即使是該房地是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而若為遭法院強制拍賣,則以拍定人領得權利移轉書之日為準。
中區國稅局指出,若是因個人無力清償債務(包括欠稅),其持有之房地依法遭強制執行而移轉所有權的情形,則屬財政部公告非自願性因素交易類型,若持有房地期間未滿五年,可按較低稅率20%計算房地合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