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 魏喬怡、戴瑞瑤/台北報導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25日宣布,6月底前開放銀行申請採用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法)計提資本,符合資格12家銀行中,有七家表達申請意願。圖/本報資料照片
銀行要符合資產達新台幣2.5兆元、財務健全與守法性條件,還要符合最低作業要求。例如巴塞爾協訂有產出下限規定,採用IRB法者的風險性資產不能低於採用標準法計算權數的72.5%,即假設風險性資產從100%降到60%的話,只能算72.5%,避免使用IRB法者的適足率大幅跳增。
12家符合資格的銀行中,童政彰透露,有意願申請改採IRB者有合庫、第一、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兆豐、中信、及玉山等七家銀行,至於土地、臺灣、華南、彰化、及台新等五家銀行雖符合資格,但尚未表達申請意願。
童政彰說明,IRB法與現行標準法的差異是,IRB計算風險權數更精細,銀行需要有更精進的風險管理能力與政策,也需投入更龐大建置成本,包括充足資料庫、系統、資料也需做轉換。
但採用IRB法的銀行等於是「進階」,可用更符合銀行實際風險的方式,去計提資本,風控越佳的銀行,資本計提越少,可承保業務更多,獲利空間亦會增大,且一旦被核准,等於被認可優等生資格,在裡子及面子上都可以加分。
金管會採分階段審查,有初審、複審、實地審查及試辦(原則為一年)等階段,預估1年10個月內完成審查(含完成試辦)。
童政彰強調,業者在試辦一年期間,仍可用標準法申報資本適足率,試辦通過還須經銀行內部法遵、稽核認可並提報董事會,最後再經金管會核准才可適用,適用IRB者需同時對外公告用標準法計算出來的比例。
依時程若首批七家銀行趕在今年6月底前提出申請,且順利審核通過試辦一年,最快2026年第二季就有銀行的資本適足率可採用IRB法。童政彰表示,若是今年6月底沒申請,要到明年3月1日才能再申請。
銀行申請採用信用風險 內部評等法計提資本審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