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1 . 黃惠聆/台北報導
產險業者指出,大樓被貼紅單是指大樓結構物受損,可能危害生命;黃單有墜落物危險,可能危害生命,但紅單、黃單並不代表該結構物馬上會被拆除,都需要等待政府安排鑑定、評估建物實際情況。依實務上,若已知建築物有損害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會視狀況決定是否承保。
產險業者強調,「視個案而定」,被貼黃單的大樓可以投保住宅火險(含基本地震險),但紅單則不行。因為依照保險法第51條明確提到「保險契約訂立時,保險標的之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者,其契約無效」由於大樓被貼紅單代表保險標的危險已發生,就算住宅被貼紅單的保戶投保基本地震險,契約也是無效的。
地震基金給出「標準答案」,住宅地震基金說明,若是原承保的續保案件,仍可續保,若是獲理賠後案件,住宅建築物需修復、補強或重建後方可承保;新投保案件,地震後符合承保標準建築物可向保險公司辦理投保,但紅、黃單案件為避免發生保險法第51條保險契約無效之虞,避免日後無法獲得理賠,建議民眾一定要告知保險公司有紅、黃單情事,以利保險公司協助了解承保標的是否危險已發生或已消滅。
有關這次地震的住宅地震險理賠,住宅地震基金表示,截至4月10日止,篩檢出可能受損保戶增至498戶,但至今確定符合全損標準保戶共15戶,並已支付12筆臨時住宿費用予保戶,每戶20萬元,還有已支付4筆保險金予保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