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 . 傅沁怡/台北報導
財政部提醒,不論個人或企業,今年申報綜所稅各有五大新制度,申報時須特別注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個人綜所稅部分,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五大新制包括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基本生活費提高6千元至20.2萬元、出售舊制房屋豪宅門檻降低、CFC制度首度申報,和伙食費津貼免稅額提高600元至3千元。
其中針對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的部分,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的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合於民法規定的其他親屬或家屬,112年度已滿18歲者(93年度及以前年度出生),除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其餘應自行辦理結算申報;至於112年度剛滿18歲者(94年度出生),則可選擇自行申報或被列報扶養。
另一項須特別注意的是,財政部下修舊制房屋「一定金額」門檻,2023年如果有出售舊制房屋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時要注意符合新規,提示證明文件以核實計算所得。無法提示原始取得成本、且房地總成交金額達「一定金額」者,應以查得的實際房地總成交金額,按出售時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總額之比例計算歸屬房屋收入,再以該收入的17%計算其出售房屋所得。
財政部修改2023年各地區「一定金額」門檻:台北市6,000萬元,新北市4,000萬元,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3,000萬元,其他地區2,000萬元。
企業營所稅的部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五大新制包括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台版晶片法)相關抵減首年申請;受控外國企業制度(CFC)上路。
三是增訂雇主給付員工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請假期間之薪資超過勞動基準法工資給付標準或勞雇雙方約定金額者,得就該超過部分金額的200%,自申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四是營利事業之基本所得額新台幣60萬元以下者,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五是修正一般營利事業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包括加班誤餐費),每人每月3,000元以下者免視為員工薪資。
更多前瞻一周重大新聞,請上《工商財經網》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