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2 . 黃有容/台北報導
●今年報稅實施CFC制度,計算最低稅負,合法合規、有效益的稅務規劃與財務傳承策略將是高資產客戶的重要課題。圖/王德為
磊山保經首都營運處業務協理林彥彣表示,CFC制度於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其主要影響的是持有境外公司的個人,且是直接或間接持有境外低稅負區關係企業股份達50%或具重大影響力,且個人、配偶及二等親內親屬合計直接持有CFC股權達10%的高資產或企業主,預估影響人數可能在千人左右。
CFC制度的實施,代表全球反避稅趨勢更趨成熟,跨國資訊愈來愈透明,如何有效率的曝光尋找更合法合規、有效益的稅務規劃與財務傳承策略是首要課題;建議可運用保險槓桿化、長期化的特色預先做準備。
富士達保經提醒,如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選擇「列舉扣除額」,保險及醫療生育費用皆可列舉扣除,上限24,000元,但須注意列舉範圍。例如,列舉保險費為扣除額,僅適用於「人身保險」,產險則不在列舉範圍。另外,醫療及生育費的列舉,要扣掉已申請保險理賠的部分。同時若列舉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要保人與被保險人要在同一申報戶中,每一被保險人每年列舉扣除額上限皆是24,000元。
富士達保經董事長廖學茂建議,除綜所稅的列舉扣除外,指定受益人的壽險死亡給付亦不列入遺產總額,保險金免課遺產稅,因此可運用壽險商品免遺產稅的特性,達到財富傳承或預留稅源的效果。不過若同一申報戶超過3,740萬死亡給付,部分仍會計入基本所得額。此外,因實質課稅原則,包含高齡投保、鉅額投保、躉繳投保、短期投保、密集投保、帶病投保、舉債投保、保費高於保額等狀況,保險金仍會被列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