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2 . 戴瑞瑤、魏喬怡/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強調,金融機構合併一定是有共通的好處、雙方有共識且完成股東會通過等民主法定程序,金管會即會檢視合併相關要件及風險承擔能力,決定是否核准,但不會主動去推動,因為金管會是「市場的維護者,不是資源分配者」。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正評估是否合併,京城銀行、安泰銀行亦傳出可能出售,過去金融整併曾被金管會列為金融競爭力的指標之一,外界亦批評台灣銀行家數過多、沒有銀行規模能排入全球前百大等,因此每任金管會主委對金融併購的態度,都會影響市場及業者的態度。
彭金隆表示,不會以金融整併,或藉整併出全球前百大銀行作為監理目標,「我不會為整併而整併」,一定尊重市場機制。他認為,優質的整併,是合併雙方都認為合併有共通好處、有共識,有利經營效益,且要兼顧股東與消費者權益,最終經股東會等同意,完成相關民主程序。就算非合意併購,也只是啟動併購的法律手段,金融整併最終仍要回歸雙方股東都同意的合意併購。
「大不一定就是好」,彭金隆指出,好的金融機構一般都是規模較大,外界就容易以為規模大就都是好,但規模大可承擔更多風險同時,也可能創造其他問題,現今市場已開始講求「敏捷」與「彈性」時,若小型金融機構也賺錢,有其競爭利基或特色,就會繼續留在市場上,當失去競爭力時,公司自己會選擇尋求合併的機會,不必金管會去推動。
彭金隆說,金管會政策是中性的,金融整併前提是要自發性的,兩家公司要有共識,都完成股東民主程序,雙方合意、目標一致,接下來才是監理官的權限,會檢視整併後帶來的正向影響,從市場秩序維護角度,檢視雙方認為合併的利益是否真可行,且確保交易是公平對待所有股東與消費者,沒有影響到市場秩序,只要依照此程序,對市場有助益的整併,金管會都會支持。
彭金隆強調,他做為監理官,是市場秩序維護者,不是資源分配者,「誰要嫁誰、誰分配給誰,不是我可以做的,也不是一個市場秩序維護者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