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0 . 楊子霆■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
勞保結構性的財務失衡,單純依賴公務預算撥補並非負責任的做法。圖/本報資料照片
■費率與年資給付率的設定不合理
首先,「費率」決定了勞保的收入。目前的費率是11%,這個數字的意思是:每一個勞工將投保薪資的11%作為保費。舉例來說,一位月薪3萬元的勞工,每月要繳交的總保費是3,300元。這筆保費並非全由勞工負擔,而是由雇主負擔70%、勞工負擔20%、政府負擔10%。而「年資給付率」則影響未來要支付多少老年給付,目前是1.55%。每個月可領取的老年給付的計算方式是: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給付率(1.55%)×保險年資。以一位工作4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元的勞工為例,退休後其每月可領的給付是18,600元。
問題就出在目前「費率」與「年資給付率」的設定並不合理。讓我們做一個簡單的財務試算:以上述例子來說,每月繳納的保費是3,300元,40年下來總繳納約158萬元。考慮到勞保基金的投資運用,若能達到年平均報酬率4%,40年累積後的本利和約可達389萬元。當這位勞工於60歲退休後,按照1.55%的年資給付率,每月可以領到18,600元。若這位勞工活到80歲(國人平均壽命),領取20年,總共會領到446萬元。這個試算顯示,即使在相對正面的投資報酬假設下,累積的金額(389萬元)與總領取金額(446萬元)仍有差距。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個計算還沒有考慮到一個重要因素:實際的給付是採用退休前最高60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來計算,而保費則是根據整個工作期間的投保薪資來繳納。由於一般勞工的薪資會隨年資增加而提升,這種計算方式更加重了制度的財務負擔。再加上人口老化的趨勢下,繳費人數逐漸減少,請領人數卻持續增加,這個缺口只會越來越大。
反觀其他國家的做法就相對謹慎。美國的社會安全制度採用12.4%的費率,但年資給付率僅有0.75%;德國更是採用19%的費率配合0.97%的給付率;日本則是14.5%的費率搭配0.55%的給付率;韓國也採用9%費率搭配0.87%的給付率。這些國家都採取較高費率搭配較低給付率的策略,目的就是確保制度的財務永續性。只有台灣是採用低費率搭配高給付率的做法。
回顧2009年的立法過程,這個失衡的局面其實是可以避免的。最初行政院版本的年資給付率只有1%,之後雖然逐步調升到1.3%,但費率也相應規劃在5.5%到10%之間。然而,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年資給付率被倉促提高到1.55%,費率上限卻只微幅調整到6.5到11%之間。這個只考量選票的決定,埋下了今日財務危機的種子。
■依賴預算撥補不是辦法 應全面性改革制度
面對此一結構性的財務失衡,單純依賴公務預算撥補並非負責任的做法。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全面性的制度改革:短期應調整費率與給付率的不對稱,參考公教保險的做法,將費率逐步調升至15%以上,同時將年資給付率調降至1%左右。此外,應將平均月投保薪資的計算期間從現行的最高60個月,延長為最後十年的平均值,避免退休前集中提高投保薪資的問題。
中長期則應進行制度的根本調整,將勞保老年給付與現行的勞退新制整合。由於勞退新制採用確定提撥制,每月由雇主提撥6%到個人專戶,財務較為穩健且不受人口老化影響。可參考公教退撫改革經驗,設定新舊制分界點:新進勞工改採確定提撥制並提高提撥率,原有勞工維持確定給付制,其給付缺口則由政府預算撥補。值得強調的是,政府撥補必須建立在制度改革的基礎上。目前政府自2020年起已撥補近2,670億元,但在未改革的情況下,這些撥補只是延後問題爆發。正確做法應該是先確立改革方向,再以撥補保障舊制勞工權益。唯有如此,撥補才能發揮實質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