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30 . 魏喬怡/台北報導
可利用之財富傳承工具
信託公會指出,房屋若有做遺囑信託,委託人離世後房屋會移轉給受託人,若未做遺囑信託則由繼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不過,依財政部的函示,無論有無做遺囑信託,房屋都可適用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但有做信託的好處是,如果民眾擔心繼承人取得財產後會隨意處分或受人詐騙,就可利用遺囑信託將資產隔離。
至於「遺囑代用信託」信託公會正積極研擬相關契約條款。信託公會指出,「遺囑代用信託」可同時發揮委託人生前及死後資產管理的雙重功能,也就是委託人可於生前將信託財產用於照顧自己,類似安養信託,委託人死亡後,利用信託財產來支付喪葬費及繳納遺產稅,最後將剩餘的信託財產用來照顧遺族。
中信銀觀察,近年來單身或已婚無子女的族群,為確保身後遺產能用在想照顧的對象,以維持財務自主性,有愈來愈多客戶諮詢透過遺囑信託方式,將遺產特留分以外的財產,約定遺贈給指定對象,可能為兄弟姊妹的子女,或者是多年好友。並且藉由信託專款專用的方式,照顧該受益人生活。此外也有委託人希望透過遺囑信託結合慈善捐贈,約定將部分遺產定期捐贈給指定機構,取之於社會,也回饋於社會。
台新銀指出,多數民眾對遺囑信託的認知是有錢人、老人才會用到其實不然,遺囑信託有如墳墓裡伸出的手,第1代可於生前妥善運用資產在自己身上,遺囑加信託的方式在發生憾事時其資產傳承第2、3代時仍擁有掌控權,並有效依照第1代設定好的信託條件專款專用在第2、3代身上,使第2、3代依照第1代生前的意志運用該資產。
台新銀觀察,近年詐騙方式多元,因此第1代陸續有規劃遺囑信託的方式,透過信託專款專用確保留愛到該留的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