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 戴瑞瑤/台北報導
立院新會期金管會拚五大優先法案過關
五大優先法案中,最備受關注的是保單強制執行,保險法修正草案針對保單強制執行範圍,將趕在3月底前端出第二版本的修正草案。與第一版本修正草案不同的有二,一是「受益人介入權」的擴大,受益人、被保險人在保單解約金額度內,幫要保人償還債務後,可成為該張保單要保人,讓保單不會被迫終止,介入權期限於三個月內有效。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正在研議介入權人的資格,擬擴大範圍,如具名指定受益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願意代要保人清償債務就能有介入機會,但前提要經過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二是強制執行的保單解約金額度,第一次草案中,規定被保險人合併後保額不到100萬元壽險、已在給付年金的年金險、單筆解約金不超過10萬元的壽險可不被強制執行。新的草案僅看解約金,解約金額度以基本生活費為依據,超過額度的解約金才可作為扣押的金額,會參考強制執行法第122條債務人最低生活費1.2倍,並擬比1.2倍更多,同時也會參考各縣市基本生活費,以目前台北市最低生活必需所需費用約2.3萬元~2.4萬元。
草案中也明定,健康險、意外險排除在可強制執行的保單範圍,就算是終身意外險、還本健康險等含有解約金或還本功能,考量其解約金金額通常不高,也可排除。僅有人壽保險、年金險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其中小額終老險因屬終身壽險,臨時解約仍會有解約金,會一併計算。
針對亞資中心,保險局、證期局希望OIU、OSU稅負優惠再延10年。OIU租稅優惠2月6日已落日,金管會公告修法草案再延長10年、至2035年2月6日,正進行預告中,將送政院後再送立院審議,通過後可回溯至今年2月6日適用;OSU租稅優惠2028年底落日,將比照OIU再延長10年;基金型REITs「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初審已過,本會期拚三讀通過;投保法修正,擴大增列投保中心可提代表或解任訴訟範圍,強化投資人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