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0 . 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管會13日已公布保單強制執行三大規則,將送立法院三讀,一傷害險、意外險,含終身型、有還本設計直接豁免;二壽險、年金險可否強制執行視解約金額度,解約金若超過債務人最近1年衛福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的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乘以3個月,將納入可被強制執行範圍;三新增介入權,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具名指定的受益人,與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可介入幫要保人償還債務後成為新的要保人,前提是皆要書面同意。
曾任金管會委員的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林建智提出保單重置,以避免介入權引發的違反保險原裡、升高道德風險等疑慮,建議金管會可建置保單重置實務指引,當保單遭扣押時,可由保險公司提供與原保單一樣的新契約保單,由被保險人與對被保險人有利益的之人,以等價利益交換精神,繳交相同數額的解約金與保單價值,將不影響到被保險人權益。
名立委認為這次修法可豁免解約金訂5萬元~7萬元額度過低,過於偏向債權人,即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葉啟洲認為,強制執行是一體適用,比率上確實債權人較多是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但還有不同面貌債權人,如車禍受害者、遭棄養子女、被家暴受害人等。
第三點爭議是政策性保單小額終老險可否豁免。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林俊廷指出,曾建議小額終老險可納入不予強制執行範圍,若不能豁免,將來司法院在執行上恐易出現問題,希望金管會再審慎考量。
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回應,學者專家給予好的思考方向,金管會希望達到體制性解決,提出的草案不敢說是100%完美,且各國法治不一,希望最終能達成安定社會、實現債權、減少司法負擔的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