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0 . 傅沁怡/台北報導
舊制房屋豪宅認定標準
針對出售該舊制房地的獲利,歐陽泓表示,除了出售土地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交易所得免稅,但出售房屋的獲利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應於5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他指出,出售舊制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方式為以交易時的房屋成交價額,扣除原始取得成本,以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後的餘額,即為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至於所謂成本,包括取得房屋的價金、契稅、印花稅、代書費、規費、監證或公證費、仲介費等。移轉費用則指出售房屋支付的必要費用,如仲介費、廣告費、清潔費、搬運費等。
歐陽泓提醒,針對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的房地交易,有兩種計算方式,若成交金額或每坪單價達特定標準,是以「實際成交價」乘以「房屋評定現值」占「公告土地現值」加「房屋評定現值」總額的比例,再乘以20%來推算歸屬於房屋的收入。
至於成交金額或每坪單價未達標準,房屋課稅交易所得則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以「政府給定區域比率」來推算歸屬於房屋的收入。
依財政部最新發布的「11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針對高總價住宅標準為除成交金額,也另增加每坪扣除車位後的單價,例如台北市是成交價6千萬元以上或每坪單價120萬元以上。
政府給定比率的部分,各縣市及行政區均不同,根據財政部113年度標準,相較112年度,全台368個行政區中,有200個行政區的一定比例調升,以反映地區差異及市場交易熱度,調幅則介於1百分點至5個百分點。
例如新北市的五股、三峽,桃園市的桃園、中壢、龜山、蘆竹、八德,台南市的安定、新營,高雄市的橋頭、梓官,新竹市和新竹縣的竹北,調幅都達5個百分點,稅金負擔會明顯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