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31 . 孫彬訓、鄭妤安/台北報導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投保情形
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指出,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2022年至2024年的簽單車數都在666萬輛以上,簽單保費則在325億元以上,車數跟保費每年逐步成長。損失率方面,2022年為76%、2023年為74%、2024年為70%。投保率方面,2022年為79%、2023年為79%、2024年為81%
目前汽車依規定應投保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針對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提供最高每人傷害醫療費用新台幣20萬元及死亡或失能給付200萬元的基本保險保障,並不包含逾上開給付標準的體傷責任,以及交通事故所致第三人車輛或財物損害的賠償責任。
因此,為獲得更充分的保險保障,提醒民眾可評估增加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當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請求賠償時,保險公司將於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人理賠。
針對交通事故可能發生的鉅額賠償責任,例如不慎與高價車輛發生碰撞等情形,保險公司亦有銷售超額責任保險商品供民眾投保,就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額部分,由保險公司於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人予以理賠。
金管會提醒民眾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應注意三大注意事項。一是有部分賠償責任,屬保險公司不保事項,例如因無照駕駛、吸毒、受酒類影響等情形駕駛被保險車輛;被保險汽車因出租予他人或做為報酬載運乘客或貨物等類似行為;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汽車的人傷害或死亡或其財物受有損失所致的賠償責任。
二是萬一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應保持鎮靜,立即報警處理,並妥善留存車禍相關資料,依據保險契約約定向產物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三是因保險契約有約定保險公司參與和解的權利,若需與對方就賠償責任和解,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參與,以免造成保險公司不受和解協議拘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