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4 . 陳美君/台北報導
進一步比對評議中心公布的21項爭議類型,「遲延給付」以200件緊追在後、占比15.31%;「理賠金額認定」則有176件、占比13.48%,三項合計已占整體申訴案件近半數,顯示保戶與保險公司在給付時效、金額計算及醫療必要性認定上,最容易產生認知落差。
其餘爭議類型中,「手術認定」有116件、占8.88%,「承保範圍」86件、占6.58%,「理賠文件、醫療單據認定」84件、占6.43%,皆屬理賠實務中常見的灰色地帶;至於「投保時已患疾病或在妊娠中」、「除外責任」等攸關核保與帶病投保爭議的類型,件數則相對集中在60件上下。
業界人士分析,必要性醫療之所以在近年高居爭議之首,關鍵在於認定權掌握在保險公司醫療顧問手中,保戶就醫時的臨床決定,事後卻可能被保險公司認為非必要而遭砍價理賠,保戶若不服,往往得自行負擔鑑定費用、耗時打官司,最終仍須由法官認定。
也有保險公司主管坦言,必要性醫療認定確實存在模糊空間,尤其近年實支實付醫療險理賠件數攀升,住院天數、手術方式選擇日趨多元,保險公司基於損率控管,難免對理賠採取較嚴格的審查態度,加上醫療科技日新月異,PRP(高濃度血小板血漿)等新式自費療程日益普及,是否屬必要性醫療產生極大爭議,如何在控管風險與保障消費者權益間取得平衡,將是壽險業接下來必須正視的課題。